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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7日 09:5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3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对象(以下简称“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主要面向师德师风高尚、教学效果突出、科研成果转化教学成效显著、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学一线教师,须在岗在编专任教师。

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1.目前已获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或培育对象。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4.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5.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年龄在39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其他条件按照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条件执行。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 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三)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年龄在37周岁以下,须具有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讲师任职时间不少于3年。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 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三、推荐指标

(一)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省教育厅核拨我校5个推荐指标,由学校择优评选产生。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二级学院严格对照条件向学校推荐人选,不限推荐指标。学校择优评选产生10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每个二级学院对照条件,向学校推荐1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学校择优评选产生10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简表》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

《简表》须经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申请书》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一级学科填写。

(二)学院签字盖章的《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汇总表排序为学院推荐顺序。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须分别排序。

(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论文(SCI收录论文须提交检索证明)、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10月9日下午6点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02室)。

联系人:张向乐 王涛

联系电话:3040342

联系邮箱:hnkjxybgb#163.com(使用时将“#”替换为“@”)

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简表》

    2.《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3.《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申请书》

    4.《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申请书》

    5.《青年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汇总表》

    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

(初审/王涛 复审/张向乐 终审/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