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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认定为首批河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2024年01月31日 17:06  (点击次数: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的通知》(教社语〔2024〕35 号),包括我校在内的十二家单位被认定为首批河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这是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领域取得的重要成绩。

多年来,学校一直致力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等各项工作:2009年至2015年,学校连续承担了5期河南省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任务,为全省培养了近千名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2012年,学校建立了河南省首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3年5月,文法学院教师王新宇被评选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上述一系列工作和成绩,为成功申报河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学校今后将继续围绕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立足自身优势创新实践,为我省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

(初审/沈恒娟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